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平凉  >  平凉市

平凉中院减刑假释工作有亮点

 2019/03/01/ 08:13 来源:平凉日报 记者柳静霓

平凉中院减刑假释工作有亮点

  每日甘肃网3月1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柳静霓)2018年,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贯彻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指导,严格把握“三类罪犯”减刑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持续推进减刑假释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据了解,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631件,开庭审理85件,开庭率13.5%,裁定减刑587件,核准率93%,裁定假释23件,核准率3.7%;审结三类罪犯减刑案件34件,其中职务犯罪减刑30件,裁定减刑26件,核准率86.6%。对激励罪犯积极改造,鼓励罪犯回归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院严格把握裁判标准,对减假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综合考虑罪犯的主观悔罪与客观改造,原判认定与狱内表现,宽严相济,充分发挥减刑、假释的调节功能,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严格实行裁前公示制度,积极推行审判过程公开,完善“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制度,及时公开审判结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增强减刑、假释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由纸质化审理向信息化平台审理的转变,将庭审公开从监狱内部延伸到互联网络,保证庭审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了减假工作质效。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