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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区依法强制拆除棚改房屋

 2019/04/16/ 15:41 来源:平凉日报 记者姜慧仁

崆峒区依法强制拆除棚改房屋

  每日甘肃网4月16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姜慧仁)近日,由崆峒区柳湖镇牵头,区执法、住建、公安分局等多部门联合对平凉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管理中心宝塔北路片区19户房屋进行了拆除。

  本次拆除的19间房屋位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宝塔北路片区原柳湖镇泾滩一社村部内,占地面积共380平方米。该片区自2004年实施棚改以来,各项工作推进顺利,进度良好,但村民马某某长期借用房屋从事经营生产活动,从而影响到棚户区改造进度,经多方协调,马某某配合执法人员对室内物品进行计件清运,市公证处工作人人员进行了现场公证。执法人员调动挖掘机、洒水车等大型机械对19间房屋进行了拆除,为推进该片区棚改项目建设扫除障碍,有力维护了棚改依法公正的实施与棚改居民的合法权益。

  又讯 近日,崆峒区执法局、住建局、中街办事处等多个部门依法对位于新民北路片区的两户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

  据了解,被执行人高某某、马某某两处房屋位于新民北路127号和131号,占地面积共215.47平方米。自2014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以来,棚改片区通过多次发布公告、送达征收通知,工作人员积极上门入户宣传、动员等方式告知被征收人,但被征收人仍拒绝签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信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崆峒区人民法院裁决,区人民政府对其予以强制执行。

  强制拆除现场,崆峒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宣布了《行政裁定决定》,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被执行人房屋内物品登记搬运,各相关部门部署周密,配合紧凑,迅速完成对两户被征房屋的强制拆除。

  通过此次依法强制拆除,全面促成征收片区内建筑物“清零”任务的完成,为后续项目的开工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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