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平凉  >  崆峒区

崆峒区违法建筑实现“零增长”

 2019/05/14/ 16:15 来源:平凉日报 记者曹龙

崆峒区违法建筑实现“零增长”

  每日甘肃网5月14日讯 据平凉日报崆峒报道(记者曹龙)日前,记者获悉,截至4月底,崆峒区今年累计组织拆违行动5次,拆除违法建筑7户1966.3平方米,确保了违法建筑“零增长”。

  崆峒区坚持把城市精细化管理作为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把功夫下在日常,对新增违法建筑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努力营造了规范有序、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

  在长期的监管工作中,崆峒区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用制度管事。先后制定了《平凉市崆峒区城市规划区居民和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建房监管责任的通知》等文件,组建了180多人的拆违队伍,抽调30人组成司法保障组,投资380万元购置执法记录仪272台、大型挖掘机两辆。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三级巡查监管机制和违法建筑防控、发现、制止、查处、拆除全过程责任体系,完善了违章建房巡查监管、信息报送、奖惩等制度。特别对负责拆违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提出了“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拆迁”工作,不准做不利于“拆违”工作的事;带头做好职工及亲友的工作,不准为应拆建筑说情、打招呼;带头拆除自己的应拆建筑,不准拖全区工作的后腿的要求,保障了控违拆违工作有序推进。

  据了解,从2011年崆峒区接管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监管工作以来,共组织集中拆违行动716次,拆除1677户33.53万平方米,其中2017年开展拆违75次,拆除违法建筑185户56.92万平方米;2018年开展拆违26次,拆除违法建筑33户4655.58平方米。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