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平凉  >  平凉市

平凉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下月起上调

 2019/06/26/ 09:00 来源:平凉日报 记者赵育娴

每立方米上涨0.5元 仍执行阶梯价格制度

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下月起上调

  每日甘肃网6月26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赵育娴)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经过成本监审、听证会等法定程序,我市将对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居民生活用自来水价格由2.05元/立方米调整为2.55元/立方米,7月1日起执行。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家庭执行原标准2.05元/立方米不变。

  据了解,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自来水仍执行阶梯价格制度,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1:1.5:3的比例确定,第一级水价为2.55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3.83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7.65元/立方米,对低保家庭、残疾人员、特困供养对象等家庭执行第一级水价标准。

  此次调整后,行政事业单位用自来水价格由4.05元/立方米调整为4.5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由5.15元/立方米调整为5.50元/立方米,工业生产由3.75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由15.15元/立方米调整为15.5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仍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记者获悉,调整后的用水价格为抄表到户价格,供水单位必须做到抄表到户,收费到户,严禁水价之外加收任何费用。工业生产、经营服务业、特种行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