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森林公安局成功救助国家保护动物池鹭
每日甘肃网9月24日讯 据平凉日报灵台报道(记者张兰)9月20日,灵台县森林公安局成功救助放生了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池鹭。
9月20日早晨,灵台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郭廉舜在吃早餐时听到人们在议论门口有一只“怪鸟”,出门查看后发现大家口中的“怪鸟”为国家保护动物池鹭。靠近时,鸟蜷缩在那里一动不动,便找来纸箱带回森林公安局。民警对池鹭进行了详细检查,确定没有受伤,同时,立即进行走访、询问,展开调查。经调查明确鸟儿非人为故意猎捕,随后民警将池鹭带到野外放生,让它重归大自然。
池鹭是一种水鸟,一般生活在水边或丛林里。池鹭的部分种群为留鸟,部分迁徙。
秋季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季节,也是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鸟类和野生动物案件的高发期。灵台县境内分布着多种国家及省级保护动物,这些鸟类和野生动物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美好和乐趣,而且在维护生态平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灵台县森林公安局呼吁,保护野生鸟类和野生动物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摒弃不良饮食陋习,不食用野生鸟类及动物;禁止使用网捕、药毒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及野生动物,禁止人为干扰迁飞候鸟等野生动物,确保野生动物集群活动的安全。全社会应行动起来,积极举报并协助执法部门对非法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等案件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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