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法院公开宣判三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朱婷婷 蔡佳利
自崆峒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审结的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于12月22日公开宣判。
依法对被告人孔双福等19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被告人杨华清等12人诈骗案和被告人宋卫东等10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赌博案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多次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首要分子被判15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孔双福、赫泽龙将被告人张学祥等17人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被告人孔双福、赫泽龙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16年底开始,该犯罪集团为谋取不法利益,多次在崆峒区、静宁县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正常生活,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判决,被告人孔双福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承担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犯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5万元。被告人赫泽龙亦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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