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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2020/03/16/ 08:11 来源:平凉日报 记者赵育娴

服务好不好 群众说了算

我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每日甘肃网3月16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赵育娴)今后,对于政府提供的政务服务满意不满意,市民有权给出“好差评”。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平凉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至今年底,全面建成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方案》提出,9月底前,构建“好差评”全流程工作机制;12月底前,全面建成覆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和服务人员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方案》明确了评价范围、对象和主体,市县两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件、办事指南、服务应用全部纳入“好差评”范围;全市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及工作人员均列为“好差评”对象;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都能够自愿自主真实评价。

  按照国家“好差评”评价标准,评价等级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后2个等级为差评。评价具体通过企业群众评价、自我评价和委托第三方评价开展,鼓励企业和群众通过填写评价表单等方式,开展实名评价。

  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将纳入绩效评价,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评价结果与接受评价单位、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差评申诉复核机制,允许工作人员对差评举证解释和申诉申辩,确保“好差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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