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平凉  >  平凉市

平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2021/04/30/ 18:20 来源:平凉日报 记者杨曼艺

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每日甘肃网4月30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杨曼艺)4月29日,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琨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毅、薛晓宏、白玉,秘书长马建军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白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林草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土地矿产、水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对相关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马琨指出,会议审议通过的《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全面落实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贯彻了上位法精神,突出了平凉特色,回应了群众关切,必将为深入推进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及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提前做好法规公布实施准备工作,确保法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马琨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扣平凉实际、主动对标对表、全面抓好落实;要持续加强国有林草资源资产、土地矿产资源资产、水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好国有资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要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紧扣我市“十四五”规划关于科技创新的思路目标和任务举措,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对全市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要建立台账、靠实责任,细化措施、跟进落实,认真做好审议意见后续办理落实工作。

  会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叶剑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学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郁军列席会议。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