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的井盖 (资料图)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占东
窨井盖虽小,但“问题井盖”却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今年以来,甘肃省崇信县检察机关通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治理修复“问题井盖”,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受到群众的欢迎和称赞。
8月30日上午,在省检察院举行的检察为民办实事媒体座谈会上,该行政公益诉讼案作为典型案例向媒体予以介绍。
崇信县检察院在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崇信县县城部分道路存在排洪渠水泥盖板、铁质栅栏破损或变形情况,部分窨井盖及其配套设施存在年久失修的“井盖安全问题”。
针对上述现象,崇信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在学习相关文件、走访取证、调查分析基础上,依法向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井盖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协调权属单位对破损、丢失的排洪渠水泥盖板、铁质栅栏和窨井盖及时更换、补充,对安装不平整的窨井盖及时维修,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巡查、检修、维护等方面制度建设,用严格落实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不受侵害。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城区范围内对井盖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督促8家权属单位排查所属井盖设施。各权属单位集中解决各类检查井塌陷、下沉、突起等问题,全面消除了井盖不稳固、设置不规范等安全隐患。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立即整改的及时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结合井盖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立了井盖设施日常巡护制度,提高井盖处置的时效性。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1年06月21日美丽崇信入画来 ——崇信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见闻
- 2021年05月28日接地气 冒热气 扬正气 ——崇信县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