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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2022/07/26/ 14:01 来源:平凉日报 贾会聪

我市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每日甘肃网7月26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 近日,市医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解困难。

  《通知》明确,对全市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2022年7月起,可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2年7月已缴纳职工医保的企业,可从8月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缓缴期内,中小微企业应正常申报职工医保缴费信息,依法代扣并正常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同时,缓缴期间,企业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个人账户按规定正常划入,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及时报销、应报尽报。

  为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本次缓缴实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贾会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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