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融融,天高云淡。近日,泾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黑河上游段开展“回头看”,远远望去河面波光粼粼,潺潺的河水和两岸的树木相依相拥,形成了一道亮丽的春日美景。
一个编织袋、一把长钳、一件橘黄马甲,弯腰、打捞、装袋……泾川县高平镇梁河村村民们一步一脚印丈量着责任河段里的每一寸土地,守护着一方碧水清流。他们从小在黑河河畔长大,对这里的水环境变化感触很深。
“村上现在经常组织我们清理河道垃圾,河里的水变清了,环境也好了,大家保护环境的意识也强了。”当地村民介绍,按照县河湖长制管理要求,该村对所在河道一周一巡查,对河道内发现的垃圾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确保河道水域环境美观整洁,河道安全。
据悉,泾川县境内有主要河流5条,年平均径流量124亿立方米,是陇东地区重要水源涵养区和水源补给区,水生态环境地位特殊而重要,黑河便是其中之一。
“我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致力于黑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理了侵占河道案,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妥善解决存在问题,及时修复了河道生态环境。”泾川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尚旭峰介绍,自2022年以来,该院立足黑河流域生态保护需求,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为助力黑河流域生态保护、河湖“四乱”问题解决提供了司法支撑,为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道生态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据了解,该院在与灵台县检察院、陕西省长武县检察院建立黑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同时,不断健全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成立生态检察官办案组,协同职能部门着力解决调查取证、司法鉴定、生态损害界定、修复费用评估等专业难题,并完善案件分析机制,深入分析发案原因、特点及规律,撰写个案或类案分析报告,深化生态检察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生态检察新模式,加强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除此之外,该院还积极探索开展“非法占用河道整治”等小专项活动,全面摸排、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5.4吨、清除建筑垃圾10518吨、修复河堤40米、恢复农用地17.95亩。(王璐 袁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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